河北省文化创意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9-29    浏览次数:

河北省文化创意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关于发展职业教育集团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河北省文化创意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工作运行机制,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学制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向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根据《河北省文化创意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结合职教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运行管理是指集团理事会对集团的目标、职能、任务和集团秘书处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界定和明确,并实施检查监督、协调指导、考核评价。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河北省文化创意职业教育集团内单位。

第二章 集团的目标、职能与任务

第四条 集团的发展目标是在设计职教集团的领导下,加强设计行业、企业、专合组织、城乡学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进一步揭示、丰富和发展内涵。

第五条 集团的基本职能是搭建技能型人才培养平台,形成学校与企业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和效益,使学校办学和企业经营实现双赢。

第六条 设计职教集团的工作任务是:

1.整合资源,共享资源,联合培养各类设计中高级技能型人才;

2.沟通各成员单位间的人才供求信息;

3.促进集团内学校的专业建设,建立设计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机制;

4.为设计职业院校学生实验、实训及教师培训提供平台,为学校间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创造条件;

5.促进各成员单位合作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和产品开发;

6.探索艺术类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源运作的新模式;

7.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络;

8.设计企业对集团内职业院校提供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师培训支持;为教师、学生到企业实践实习提供相应的条件;企业人员可到学校兼职或作为兼职兼课教师。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 理事会的基本职责:

1.制定和修改集团章程;

2.决定本集团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针;

3.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4.通过重要决议;

5.决定本集团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6.筹措集团运行所需的必要经费。

第八条 秘书处的基本职责:

秘书处设在集团,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理事会工作安排,组织集团理事会及其他工作会议;

2.起草集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下设各部门工作职责,督导各部门落实集团年度工作计划;

3.及时沟通信息,协调各成员单位合作,组织开展集团日常活动,主要包括集团招生、教育教学管理、实训教材编写应用、就业指导、“双师型”教师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集团宣传等;

4.筹备集团理事会及其它集团工作会议。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书面通知各成员单位,征求成员单位对讨论决定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上交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会后三日内将会议决议等事项整理成会议纪要,传达到各成员单位。

4.对集团工作进行年终总结;

5.建立完善集团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年末在理事会领导下对集团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第九条 专业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1.负责集团成员之间,有关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明确编写人员、程序、时限在成都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组织成员企业技术骨干参加,进行实训教材编写的初期研讨、中期论证和最终审查定稿及应用、反馈、修订;

2.完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方案,指导理事单位开设选修课,推行理事单位间学分互认,选择典型学校召开学分制改革观摩交流会;

3.负责师资培养,制定集团专业教师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督导理事单位落实教师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协作安排专业教师到成员企业实践锻炼,组织教师专业技能比赛,落实专业教师职业技能达标考核,适时更新专业教师资源库,及时掌握本专业教师教育教学、学习进修等信息;

4.指导校企双方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工作。包括协同理事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计划、成员企业制定接受学生实习及就业的计划方案、校企之间签订安全协议、校企与学生之间签订安全责任书,校企共同组织实习检查、就业指导及相关考核、总结,理事单位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整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等。根据就业情况选取典型的理事单位或成员企业召开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经验交流会;

5.制定集团年度社会培训计划、接受成员企业职工培训计划。督导各理事单位设立专门培训机构,配备培训教师,制定相关计划,主动面向成员企业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培训。指导理事单位做好授课安排及学员报名登记、学习、考核、总结等工作;

6.负责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合作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制定集团实训基地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指导成员单位健全实训基地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满足学生实习需要,选取示范性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实训基地建设现场观摩会;

7.以集团的名义开展与省内外其他区域性、专业性职业教育集团的联系与交流活动,开展各类国际交流活动。

第四章 集团成员单位职责

第十条 常务理事单位的主要职责

常务理事单位在积极承担理事单位上述职责的同时,还要担负以下职责:

1.牵头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集团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切实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发挥服务职能作用,为理事单位和成员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对理事单位骨干专业的招生、实习、就业进行指导,为理事单位积极拓展就业渠道;

4.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创新产教研办学模式,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牵头进行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校际间的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努力搞好专业调整与设置、教材建设和研发、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推广和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6.搞好实训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安排理事单位的师生到实训基地实习和成员企业员工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

7.切实发挥自身的师资和设备优势,为理事单位提供师资培训服务;

8.发挥信息枢纽作用,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教育教学信息、招生就业信息、教育科研信息,及时准确发送给各成员单位,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9.招生结束后,及时将骨干专业的招生情况通报给成员企业,通过示范辐射作用带动理事单位发展。

10.及时向集团秘书处报送近期动态,每学期至少报送一次。

第十一条 理事单位的主要职责

1.遵守集团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设置相关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集团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按时参加集团组织的会议、活动;

2.与成员企业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工作。包括制定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计划、与企业签订安全协议、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督导实习、就业指导教师与企业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实习检查、就业指导及相关考核、总结,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整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等;

3.根据教学需要,联系成员企业组织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实践,与企业共同对学生实践进行指导、考核、总结;

4.建立本专业学生信息库,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实习、就业动态;

5.规范本校教育教学管理,邀请成员企业有关人员参与学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课程设置、实训教材编写应用,指导学生技能训练、考核、传授企业文化等;

6.及时向集团秘书处报送信息,至少每学期报送一次,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宣传活动。

第五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考评组织机构。集团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副秘书长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团的考评工作。考评的方式方法:

1.各成员单位自评与互评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

2.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

3.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第十三条 考评内容及质量要求:

1.将集团年度工作总体目标分解成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形成集团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2.根据每项指标确定考评内容和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 参评集团成员单位应认真准备和接受评估,准确真实地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考评工作。

第六章  职教集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专项经费必须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年终及项目终止由集团财务处审核并接受成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凡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单价在集团规定进入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产权归集团所有。所购仪器设备须按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库、入账手续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清理收支账目,编制《项目经费使用报告》,连同研究成果及总结报告及时报项目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集团秘书处。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河北省文化创意职业教育集团

                                        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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